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睡眠舱便民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SB-20241209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睡眠舱便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项目位置:博施楼7楼、8楼监护室家属等候区
面积:7F面积86㎡,8F面积114㎡(根据院内批准实际可使用面积为准)。
缴纳费用:需缴纳项目保证金5万元。以及电费、物业费、安保费、水费等相关费用,2000元*组/年(上下两个舱为1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为一年。
二、服务要求:
1.该项目的点位需要设立服务台,24小时经营,投标人需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全时段提供服务。
2.12小时≤30元,24小时≤60元。
3.准确查验并及时登记有效证件信息,履行入住登记手续;确认抵离时间、付款方式,按规定收取预付款。
4.客人离位后及时清扫。客人遗留物品及时送交前台或按规定处置。
5.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客一换,应及时为连续住宿三日及以上或提出更换要求的住客,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
6.应配备与规模相应的专职保安、消防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院内各项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及预案演练。
7.该项目场地内必须严格执行禁止吸烟的规定,需在各醒目位置(包括各舱内)设置严禁吸烟的标识标牌,同时做好防范措施,并且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8.投标人不得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对该项目场地及周边环境进行修改和调整。
9.本次采购的品牌为代理的,投标人须提供品牌代理授权书。
10.中标人需在开业前缴纳保证金,同时购买包含但不限于财产险、公众责任险、营业中断险等相关必要险种,提供相关复印件以便采购人备案。
11.中标人需对所处环境负责,保障环境内整洁,干净。
12.中标人需对投放物品的产品卫生,安全及服务所引发的投诉、赔偿负有全部责任,所产生的相关赔偿,由中标人全部负责,与院方无关。
13.中标方需缴纳营业期间内所产生电费、水费等。
14.如有特殊情况,院方可随时终止合作。
15.单个睡眠舱额定功率≤150W。
三、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活动,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行业经营管理规定、具有行业必要从业执照或资质的境内外公司。
2.投标方需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医院备案。
3.睡眠舱设备提供质监部门出具的全国认可的质检报告,证明产品品质和质量合格。同时,须出具全国消防部门认可的消防检验报告。该点位因需24小时经营,其主体材质须达到B级防火材料等级,且要求具有自己的消防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退出机制: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部份或全部经营证照的(如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设备许可证件等);
(2)擅自将承租场地或经营权转租、转让、转借、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
(3)未经采购人许可,擅自改变承租场地用途、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收费项目经营的;
(4)擅自拆改承租场地结构,占用公用通道的;
(5)违法、违规、不文明经营,经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6)擅自停止经营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7)利用中标地点进行违法活动的;
(8)利用中标地点进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
(9)违反采购人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
六、报名方式:
请持上述资质相关材料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采购办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758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三号楼一楼。
七、报名期限:
2024年 12月9日至 12 月 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32-6685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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